重庆市育才职业教育中心教学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9-19  发布部门:教务处  发布人:陈学林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的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技能的社会主义建设者的任务,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必须确保教学工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教学管理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生命,以育人为本的教学管理指导思想。

       第三条教学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教学规律,缜密计划,认真组织,科学调度、监控协调好各项教学工作,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形成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认真落实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规定的培养目标。使受教育者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祖国、有良好的文明道德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智育上方面做到理论知识以应知应会为原则,使学生在不同的基础上有明显的提高,实践技能以熟练实用为原则,使学生掌握较强的职业技能,在体育上做到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健康的体魄、竞争的意识、良好的个人习惯。

(二)教学管理机构

       第五条 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协助校长主持教学工作。

       第六条 教务处是在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的教学业务主管部门,统管全校的教学工作。

(三)教学计划管理

       第七条 指导性教学计划。指导性教学计划是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制定和修订教学计划的原则及有关规定,制定颁发的具有行政法规性质的教学文件。是学校最基本的教学文件,是我校组织教学全过程的依据。当前我校各专业教学主要以教育部的各专业人才培养大纲为指导。

       第八条 教学大纲管理。教学大纲是根据教学计划和培养目标的要求,对一门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内容、重点、难点以及教学方法和课时安排做出纲领性规定的文件。它为课程教学工作。提出了规范标准,是老师编制授课计划和组织教学活动的依据。

       第九条 学期授课计划。学期授课计划是任课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依据,是教学基本文件之一。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在通读教材的基础上,提出学期授课计划。由专业群(学科组)讨论、专业群(学科组)长签字。于开课前一个学期结束前一周送教务处审核汇总。报教学副校长批准后执行。学期授课计划按学校统一印制的表格认真填写,一式四份,任课教师、专业群(学科组)、教务处、实训室各一份。

       编制和执行学期授课计划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学期授课计划主要包括:教学顺序、授课时数、教学内容(含实训课和阶段测验)、教学方式等。

        2、任课教师在执行学期授课计划过程中作较少调整时,须经专业群(学科组)长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在内容和时数上有增减时,应提出书面说明,由专业群(学科组)长同意,报教务处审核,经教学副校长批准。

        3、不同专业、班级开设的同一门课程在内容、要求、课时、进度相同时,可使用同一份教学计划。不相同时应分别编制学期授课计划。

        4、对学期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任课教师的课堂组织教学情况,专业群(学科组)长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任课教师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一般情况下,专业群(学科组)长每两周检查一次,教务处每月检查一次。专业群(学科组)长在检查后认真做好记录,并具实填写教务处下发的月报表。教务处审核后,报教学副校长审阅后通报全校。

(四)教务工作管理

       第十条 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学期教学计划是学校实施教学目标管理的依据。由教学副校长主持编制,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经校长批准后于前两周印发至各有关部门。教务处及各专业群(学科组)应按全校学期教学工作的要求于下学期开学前分别制定本部门的学期工作计划,经教学副校长审批后执行,并定期检查,学期结束时进行总结。

       第十一条 教学进程表。

         1、教学进程表是学校掌握各专业、班级具体教学进程以及任课教师、实训实习教师拟定学期授课计划、实训实习计划的依据。

       2、教学进程表主要内容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公益劳动、考试等分配。

       3、教学进程表由教务处根据校历及各专业实施教学计划编制,经教学副校长审批后于上一个学期结束前两周印发至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 教学任务书。教学任务书是任课教师、实验实习指导教师的上课依据。教务处根据教学进程表、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于上一个学期结束前三周向专业群(学科组)下达教学任务。专业群(学科组)于放假前二周把下一个学期任课教师、实验实习指导教师的落实情况报教务处审核,经教学副校长批准后于放假前一周正式向各任课教师下达《教学任务书》。

       第十三条 课程表

       1、课程表规定了各班级一周内每门课程的学时及其具体安排,对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有着重要作用,任课教师应认真执行。课程表由教务处根据下达的教学任务书,在征求各专业群(学科组)意见后,于上一个学期结束前两周排定,报教学副校长审批后印发有关专业部和任课教师及班主任。

       2、教务处在编排课程表时要根据教学规律的要求,充分考虑不同课程教学、实践环节的特点,教师工作和学生学习负担均衡的需要做出合理的安排。以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身体健康,有利于教学设施的充分使用,为教师开展教研活动、学习进修、钻研业务提供方便。

       3、调、代课。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和稳定教学秩序,对教师因公或其它原因不能按课程表规定时间上课时,允许教师申请调、代课。教师申请调、代课时,除特殊情况外,应提前一天按学校规定办妥请假审批手续,同时填报调、代课申请单、经专业群(学科组)长签字同意,由教务处主任批准后,教务处及时填写调、代课通知单,并通知有关班级和教师。

       4、调课时间应控制在一周以内,时间超过一周的,应另行安排教师代课。属于下列情况者,不予办理调、代课:(1)临时;或长期自愿在校内、外进修、听课的;(2)兼任校外课程的;(3)参加一般性参观、比赛和游览活动的。

       第十四条 教学档案管理。

       1、教学档案是学校在教学工作中形成的,是学校文书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2、教学档案材料由教务处教学干事负责收集整理,按学年建档、保管

       3、教学文件类。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种教学文件;学校印发的各种教学文件,如专业设置、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施性教学计划、生产(毕业)实习计划、指导书以及有关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

       4、教学资料类。每个学期的校历、教学进程表、课程表、学期授课计划等;专业群(学科组)的学期和学年工作计划及总结;教学评估资料;教学常规检查情况汇总。

       5、统计报表类。各种教学统计资料、报表及上报的材料、除向上级呈报外,学校至少要保留一份以备查阅。

       第十五条 教务会议制度。为了提高教学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过程的情况,分析研究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我校建立教务会议制度。

       1、教务处、专业群(学科组)应不定期召开教师(包括实训教师)与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师以及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2、教务处每月召开一次专业群(学科组)长会议,征求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分析和研究教学情况,及时处理教学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教学副校长汇报。

       2、教学副校长每月召开一次由教务处、各专业群(学科组)长参加的教务工作会议,分析和研究本月教学情况,解决出现的问题,并对下个月教学工作提出要求。

       第十六条 教材的选编与管理。教材必须具体反映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和要求,便于教师备课和施教,适于学生阅读和自学,这是各门课程开课的首要条件,教务处和有关专业群(学科组)要把教材选订和教材建设放在重要地位。为了保证教学质量、稳定专业教学和配套的各门课程教学大纲,一定要选好教材、用好教材并管好教材。选用教材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规划教材。教师应按教学大纲要求首选国家规划教材。

       2、无国家规划教材时,应选用经市教委批准的,市内专业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联编的教材。

       3、选不到合适教材时,学校应组织有经验的教师自编校本教材。如果无统编教材、联编教材、学校又无力量自编讲义时,可暂时选用基本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其它教材。但一般不选用大学教材代替。否则不利于实现中等职业学校的培养目标。有些学科内容发展较快,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出现,信息技术不断更新。学校应组织和鼓励教师编写必要的补充讲义,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以适应经济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4、在教材管理上,教务处配专人负责。提前准备好所开各门课程相适应的教材或讲义。一般情况下选用教材或讲义需经专业群(学科组)集体讨论提出,送教务处审查汇总,报教学副校长审批后组织预订、采购或编印。

(五)理论教学过程管理

       理论教学是以理论知识传授为主的教学过程,是中等职业学校课堂教学的基本方式。随着经济发展和教学改革以及学生就业形势的需要,我校特别强调和注重理论对于实践的指导性,每一位专业教师都应重视这一环节。

       第十七条 备课。备课是任课教师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的前提。教师必须认真备好每一次课,写好每一次课的教案并根据知识的发展不断更新备课内容。

       1、任课教师应首先了解所教课程在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掌握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明确每次课的讲授内容和要求以及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在了解授课。班学生接受能力情况的基础上做到既备教学内容又备教学方法。

       2、备课以个人钻研为主。专业群(学科组)长应组织必要的集体备课,、以明确各章、节、单元的教学目的和要求,解决教学重点和难点,交流教学经验、研究教学方法。

       3、任课教师必须在开学前备好课,并写出教案。教学过程中应有一周以上的备课提前量并写出教案。根据学期授课计划,书写教案,内容包括:课题、教学目的、授课内容、重点、难点、。突出的实践技能环节、教学方法与手段、课外作业、时间分配等。

       第十八条 讲课。

       1、任课教师要认真遵循教学原则和规律,积极使用有效的方法与手段,认真讲好每一堂课。

       2、授课时要做到目的明确、内容正确、重点突出、难点讲清、条理清晰、层次分明、语言发音准确、表达生动、板书工整有序。

       3、授课时要注意结合课程特点,合理使用直观教具和电教设备。了解学生的特点,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努力采用信息技术。制作课件,使授课内容和方式日趋科学化,方便学生掌握更多的知识。

       5、授课教师必须做到不迟到、不压堂、不提前下课。着装要整洁、仪表要端庄,树立良好的师表形象。

       第十九条 作业布置与批改。

       1、任课教师要按学期授课计划认真布置作业。作业的形式能够灵活多样。选题以巩固知识和培养能力为目的,内容以体现学科特点为主。作业量要适度,作业难度要适当。

       2、作业批改要及时。原则上要全部批改并认真写好评语,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完成作业,特殊情况可抽样批改。

       3、对作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或有创造性发挥的学生,任课教师要进行课堂讲评并把作业作为评定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条 辅导与答疑。任课教师每周至少到班级辅导答疑一次,检查学生对本学科学习情况,对少数学生进行个别辅导。辅导可根据情况采用个别或集体方式回答学生的问题。可根据需要指导学生课外阅读和课外实践活动。任课教师对每次辅导答疑的内容、时间、方式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教研室和教务处检查。

       第二十一条 成绩考核。学生成绩考核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督促学生学习,评定学生学业成绩,检查教学质量,研究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成绩考核必须坚持理论与实践考核并重的原则,我校采取考试、考查两种方式进行。

       1、考试是对学生所学知识、技能进行总结性考核的方法。可采用课堂理论考试(笔试、口试、闭卷、开卷)、技能考评、实践操作、实训等多种方式进行。

       2、考查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经常性考核的方法。主要是依据平时课堂提问、作业、实际操作和平时测验等采集学生学习成绩,并根据平时成绩评定学生该门课程的考查成绩。

       3、考试命题

       (1)我校实行考、教分离,建立课程试题库。教学内容和进度相同的班级采用同一试卷。每门课程要至少拟定水平和分量相当的两份试卷,并附有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由专业群(学科组)长审定签字,于考试前一周报教务处审批后使用。

       (2)考试题目要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教学目的和要求拟定,要注意覆盖面并突出教学重点,各种类型题的比例要适当。

       (3)试题应有一定梯度,难易比例要适当,以便于分辨学生成绩的优劣,既能真实反映每个学生的学业水平,又符合常态分布的要求。

       4、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1)考试的组织与实施由教务处负责。教务处要在考试前对各班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场编排、监考人员做出具体安排,经教学副校长批准后印发执行。

       (2)各科试题要做到严格保密。教务处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打印、分卷、密封、保管工作。

       (3)考试实行单人单桌。

       (4)每个考场安排两名非本科目任课的教师监考,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前到教务处领取试卷,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清点学生。人数、核对证件、宣布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铃响时分发试卷。

       (5)监考教师要严格履行职责,发现作弊行为应立即制止,对情节严重者,取消其该科考试资格并填好考场记录报教务处研究处理。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收齐试卷,当场密封、签字后送教务处验收。

       5、评卷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集中评卷。评卷时不准随。意拆封,评卷教师要认真、公平、客观、严格按评分标准给分。

       6、学生试卷与成绩应在考试后三天内报教务处。评阅后的试卷与成绩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如需查阅试卷或更正成绩,必须经教务处主任批准。

(六)实践教学过程管理

       第二十二条 实践性教学环节。

       1、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实训、实习、设计、动手操作、社会调查等内容。

       2、各种实践性教学环节都应有教学大纲、指导书或教材。

       3、对实训报告、实习报告、调查报告教务处或专业群(学科组)都应有统一的规格和要求。

       第二十三条 实训。

       1、实训教学是学生在实训教师指导下,自己动手操作实训仪器设备,运用科学的实训方法验证和巩固所学知识的重要教学环节。

       2、实训室的管理我校对专业实训室集中管理,设立实训处。实训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保证实训教学的正常进行。

       3、实训教学计划有实训课的任课教师,在学期授课计划批准后,应及时提出本学期的实训教学计划交实训室。实训室应按计划要求安排实训指导教师和作好实训准备工作。实训处负责人应根据各门课程学期授课计划和课程表于上一个学期结束前两周编制实训进程表,经教务处审批后分送相应实训室、专业群(学科组)和任课教师。实训进程表的内容包括:实训项目、实训日期、班次、指导人员。实训进程表一经排定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动,要经教务处批准并提前通知实训室。

       4、实训指导书实训中心与有关专业群(学科组)应共同研究提出实训指导书的选用或编制意见,或由担任实训课的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经教务处和专业群(学科组)共同审定后使用。编制实训指导书时应注意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设计实训的方法和选择实训器材的能力。

       5、实训指导教师实训指导教师、实训员应根据大纲和指导书的要求,认真做好实训准备工作。实训器材的准备以实训员为主。实训课授课过程应包括:实训讲解、示范操作、巡回指导、布置作业等。实训指导教师要积极创造条件,让学生都有动手操作的机会。实训员应认真填写实训课记录表,学生必须认真写出实训报告,并由指导教师及时进行批阅。

       6、实训课成绩考核实训课必须认真进行成绩考核。主要考核学生实训技能、实训报告质量,重点考核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凡教学计划规定单独考核的实训课,其实验考核成绩应记入学生成绩册。其它实训考核成绩应按一定比例记入本门课程的平时成绩中。

       第二十四条 实习

       1、实习是学生通过生产((现场))实践获取实际业务知识和技能,形成实际操作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学校所设各专业均应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要求,组织学生进行教学实习和生产((毕业))实习。

       2、实习计划(方案)。各专业各类实习一般应由专业专业群(学科组)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实习大纲拟定实习计划,对实习的性质、目的要求、实习内容和方法、实习地点、实习组织领导、成绩考核和评定方法、保证措施等提出具体安排意见,于实习前报教务处审核,经教学副校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全校各项实习由教务处统一协调。

       其主要任务是:

       (1)合协调全校实习计划。

       (2)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和实习过程进行检查,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3)同专业群(学科组)做好实习考核的组织、实习成绩评定和实习工作总结等项工作。

       4、校对实习成绩的评定要求如下:

       (1)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写实习日记,记载每天的实习内容、收获及存在的问题。

       (2)学生完成实习任务后要写出实习报告。

       (3)实习成绩要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记分。

       5、校按省教育厅要求,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承认的职业技能鉴定考核。

       6、习指导教师对搞好实习负有直接责任。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实习计划的要求,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实习期间对学生进行专业指导、检查学生实习日记、批阅实习报告、评定实习成绩、做出实习鉴定、写出实习总结;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抓好学生的组织纪律、出勤、生活管理等工作,了解和处理实习中所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实习情况。

(七)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建设一支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素质好、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合理,各类课程师资齐全的教师队伍,是我校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学校应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对教师、实验和实习指导人员合理定编,以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六条 我校教师的学历应是本科毕业。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中青年教师,本人应争取在较短时间内达到学历要求。按省教育厅要求,教师中高级教师比例百分之二十,中级为百分之五十。

       第二十七条 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保证教学工作有秩序地进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我校采取如下措施:

       1、对我校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采取以在职进修为主的原则,制定教师进修提高的总体规划和每学年的具体计划。

       2、教师培养计划从教学实际出发。除对尚未达到本科学历的教师分期组织进修学习外,还应重视已经具备本科学历的和已具有讲师以上技术职务的教师更新知识,充实实践技能的培养、提高工作,以防止知识老化。一般在经历两个教学周期后,安排一段短期进修学习或以专题讲座和新知识、新技术报告会的形式,促使教师业务上的提高。

       3、为保证计划的落实,学校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教师的培养提高,由校长统筹规划使用。

       4、在抓好教师业务提高的同时,要坚持政治、业务并重的原则,重视教师的政治学习和师德师风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同时做到在政治上关心、信任教师,确立教师在学校中应有的地位,在工作和生活上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条件,使其安心教育事业,集中精力,心情舒畅地工作,以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

       5、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生产一线参加实践活动,了解生产一线的动态与发展,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技能,提高教师的动手能力。及时更新和丰富教学内容,非师范院校毕业的新教师应补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

       6、学校重视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先确定候选人,经一定时期的考核,再确认学科带头人资格。候选人的选拔应在专业群(学科组)民主评议、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评审通过,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后由校长批准。

       第二十八条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为了加强对教师的管理,更好地掌握了解教师工作的状况,促进教师队伍的建设,教务处安排专人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教师业务档案包括以下材料:

       1、基本情况表。

       2、每学年、学期教师业务考核鉴定表。

       3、任课、指导学生实验室习和设计,编写教材,进行科研,实训室建设等工作量统计情况。

       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

       5、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书,获奖论文或科研项目证书,专利证书,进修成绩等。6、学期学年个人的工作总结以及有关教学质量,业务水平的考核材料。

(八)教学质量管理

       第二十九条 高度重视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培养高质量的专业技术人才是我校的根本任务,也是我校适应社会对人才需求和自身发展的生命线,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是教学管理的核心和关键,是涉及学校全局的至关重要的问题。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应纳入校长工作的议事日程。

       第三十条 坚持教学检查,包括以下各方面检查:

       1、日常检查。日常检查主要由教务处和专业群(学科组)负责,随时了解、掌握教师备课、讲课、辅导、作业批改和教书育人的情况。检查方法主要是通过查阅学期授课计划执行情况,教案编写质量和学生完成作业及教师批改作业情况,深入课堂随机听课等。听课是日常检查的有效方法,我校对听课有具体规定。听课应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做到听前有准备,听时有记录,听后有分析并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流情况,研究改进措施,提出提高教学水平的建议。

       2、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是指在教学进程某一阶段开展的全校性检查,一般在期初、期中、期末进行。在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3、学期初的检查,主要是检查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如教师备课,教材,教具,教室,实训实习设施配备,课表编排,教学档案及教师业务档案归档和在校生返校注册;要检查开学后的教学秩序,迎新生准备和新生入学后的状况,质量特点等事项。

       4、期中检查。期中检查是全面获取信息反馈,分析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水平的一次至关重要的检查,要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主要针对教和学两方面的情况。教的方面主要检查教学进度,教师执行计划,大纲情况,教学水平,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书育人等。学的方面重点检查学生的学习情况,研究分析学生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等方面影响学习效率和质量的问题。检查方法除召开不同年级的座谈会外,主要采取教学评价的形式进行。专业群(学科组)负责在本专业群(学科组)教师任课的班级组织学生座谈会,征求学生意见。教务处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测评。

       5、期末检查。期末检查在学期结束前进行,主要检查学期考试和期末工作组织安排情况。如审核命题质量,考场编排,落实监考人员,评卷组织,教师全面考核。

       6、专题性检查。是根据不断改进教育和教学工作的需要,从提高教育教学综合质量出发,在一定时期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某些专业性较强的部门、环节或特定的课题进行专项检查,如实践技能训练考核,第二课堂活动情况。专题性检查事先确定目标,拟定检查提纲,明确检查目的、要求、内容和方法及时间安排,着重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研究解决的方法和措施。

       第三十一条 强化教学研究工作。教学研究是提高教师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1、教务处根据学期或学年教学工作计划制定全校性教学研究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研究学校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对带有方向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分析探讨,提出咨询建议;负责组织以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研究为重点的教学研究活动;定期组织学术交流,科技讲座等形式的全校性的业务学习;参与教学质量检查;组织教学研究论文评选。

       2、专业群(学科组)是直接组织教学和开展教学研究的基层组织,专业群(学科组)的教研活动要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有总结。要保证活动时间每周不少于两学时。活动内容主要是研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教法,集体备课,互相听课,检查教学,交流教学经验,分析教学质量,研究实验技术的改进和实验室建设,学习教育理论等等。

       第三十二条 深化专业和课程体系的改革深化专业和课程体系的改革,是从根本上提高整体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改革的核心。

       1、组织有较高理论水平,研究能力较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和管理干部组成课题组,有计划地深入开展专业和课程改革研究。

       2、专业和课程体系改革,要面向市场经济,面向社会,要有超前意识,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出发点,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为目的。对专业的调整改造,要注重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改革方案,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3、课程体系改革要面向市场经济,注重实用。在专业课方面,应抛弃旧体系,建立适应社会需要的以职业能力为基础的新体系,把相近同类的基础课打通,着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与课程体系改革同步进行的是教学内容的更新,不断删除陈旧的,过时的内容,及时补充反映当今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新技术,新成果。

       第三十三条 广泛运用电教化手段,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现代教育技术正日益广泛地在职业教育中得到应用。这是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1、我校建立校园网和电子阅览室,建立使用与维护制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尽快建立多媒体课件制作室。定期举办课件制作技术培训班。

       2、所有专业课教学必须应用多媒体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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